本政策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及行政院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製作,適用於向成音貿易直接購買的商品。向經銷通路購買者,請依該通路的政策辦理。
網路、電話或其他通訊交易購買的商品,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,你有自收到商品之次日起算七日的猶豫期,期間內可以不附理由解除契約,不需說明原因,也不必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。
猶豫期的用意是讓你檢視商品,相當於在實體店面拿起來看、確認外觀與規格,不是提供七天免費試用。已拆封使用、已配戴、已入耳、已通電長時間使用者,視同已逾檢視範圍。
想在家實際聽過再決定,請使用押金試聽(https://www.soundessence.com.tw/trial/),那才是為試聽設計的方案。
商品本體、外盒、說明書、保固卡、贈品與所有配件齊全,且保持可再銷售的全新狀態。
外盒可以拆,但請勿撕除封膜以外的貼紙、勿在外盒上書寫或黏貼膠帶。外盒是商品的一部分,缺損或毀損時本公司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拒絕解約。
請在猶豫期內以 LINE、Email 或書面通知本公司,並於通知後的合理期間內寄回。
依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下列商品不適用七天猶豫期,請在下單前確認:
一、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:私模(客製耳型)耳機、鐫刻或刻字的個人化商品。
二、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。
三、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:入耳式耳機的矽膠耳塞、海綿耳塞等直接接觸耳道的配件,一經拆封即不適用。
耳機本體拆封後仍適用猶豫期,但須維持全新可再銷售狀態;因配戴產生的皮脂、耳垢、化妝品沾附或氣味殘留,本公司得請求清潔或折價。
第一步:在猶豫期內用官方 LINE @soundessence 或 Email service@soundessence.com.tw 通知本公司,告知訂單編號與商品。
第二步:本公司於一個工作日內回覆退貨地址與注意事項。
第三步:將商品與全部配件包妥寄回。請以原外箱或足以保護商品的包材包裝,勿直接在商品外盒上黏貼寄件單。
第四步:本公司收到並確認品項與狀態後,辦理退款。
猶豫期內解除契約的退回運費由本公司負擔。非因猶豫期而退貨(例如單純換款)的運費由你負擔。
本公司自收到退回商品並確認無誤之次日起七個工作日內辦理退款。
信用卡付款者,退刷後的入帳時間依發卡銀行作業而定,一般為七至三十個工作日,本公司無法加速。
轉帳或匯款付款者,退款匯入你指定的本人帳戶,匯費由本公司負擔。
已開立的電子發票由本公司辦理作廢或折讓,你不需另行處理。
訂單若使用折扣、贈品或滿額禮,退貨時需一併退回;未退回者,依原價自退款中扣除。
自到貨日起七日內發現非人為的功能瑕疵,本公司負責更換新品,往返運費由本公司負擔。
換貨需退回完整包裝與配件。新品出貨前若無現貨,本公司會告知預計時間,你也可以改為解除契約退款。
七日後的功能性故障依保固條款處理,見 https://www.soundessence.com.tw/warranty/。
商品無瑕疵、只是想換型號或顏色者,在猶豫期內可先解除契約退款,再重新下單。
本公司不提供直接換款服務,因為每筆訂單對應獨立的發票與保固起算日。
押金試聽不是買賣,是以建議售價作為押金的借用。五天試聽期結束後寄回,本公司於確認商品狀態後全額退還押金。
運費與收送由本公司負擔。試聽期間的人為損壞,自押金中扣除修復費用後退還餘額,扣款前會先告知並提供維修報價。
逾期未寄回且未事先聯繫者,本公司得視為購買,押金轉為價款並開立發票。
在八家試聽據點或其他授權經銷商購買者,退換貨請依該店的政策與現場交易條件辦理,本公司不介入店家的退換貨判斷。
但保固與送修仍由成音單一窗口處理,與購買地點無關。
本頁最後更新:2026-09-22。有疑問請來信 service@soundessence.com.tw 或用官方 LINE @soundessence 聯繫。